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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0-15 01:07:00
太原市司法局所属的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是担负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律师岗位2名,文秘岗位1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报考律师岗位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或具有律师执业资格;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后出生);
6、具有山西省内城市居民户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2日--2007年10月27 日。
3、报名地点:太原市司法局政治部(市政府3号楼五层)。
4、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5、报名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到报名现场索取并填写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2)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费字[2000]第161号、[2003]90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公共科目考务费40元,专业科目考务费40元;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11月12日--16日到太原市司法局政治部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如单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达招考计划4倍的,按比例相应缩减招考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如取消某一岗位的招考计划,已报名人员可以在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后2日内改报本次考试的其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
报考人员参加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试统一为《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考试统一为《文秘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各门试卷均采取百分制。《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是测查应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有关理论水平和执业能力。《文秘专业知识》主要是测查应考人员的语言文字、实用文体、公文写作及处理等内容。考试时限每科为9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07年11月17日上午
公共科目  8:00——9:30
专业科目  10: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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