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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大学法学院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1-19 00:32:00
招聘岗位 教授岗位:刑法学1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名,国际法学1名
招聘单位 法学院
招聘条件及要求 岗位要求:
1、热爱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很高的专业教学和科研水平。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研究成果,能圆满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和社会工作;
3、具有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截至2007年12月31日)。
4、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和一定的国际交流经历,能较熟练使用外语开展科研、从事对外交流。
5、符合《复旦大学法学院高级职务聘任学术准入资格最低条件》(详见附件)的相关要求。

岗位职责:
1、根据学院安排,承担本科生、研究生的课程教学;
2、积极从事项目申报和学术研究,多出高水平研究成果;
3、积极参与本学科各项建设工作。

材料要求:
1)书面申请;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3)中英文简历2份;4)学历、学位、论文、著作、各类职称考试成绩、成果等复印件;论文、著作目录及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5篇(部);5)论文引用情况证明;6)《复旦大学高级职务候选人科研成果确认书》;7)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审核表(表6)(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必须填写);8)其它相关材料及证明文件。
招聘范围 国内,国外
联系人 吴建超
联系电话 021-55664976

招聘岗位 副教授岗位:国际法学1名,经济法学1名,刑法学1名
招聘单位 法学院
招聘条件及要求 岗位要求:
1、热爱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教学和科研水平。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本学科领域较高水平研究成果,能圆满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和社会工作;
3、具有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截至2007年12月31日)。
4、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较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教学科研、从事对外交流。
5、符合《复旦大学法学院高级职务聘任学术准入资格最低条件》(详见附件)的相关要求。

岗位职责:
1、根据学院安排,承担本科生、研究生的课程教学;
2、积极从事项目申报和学术研究,多出高水平研究成果;
3、积极参与本学科各项建设工作。

材料要求:
1)书面申请;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3)中英文简历2份;4)学历、学位、论文、著作、各类职称考试成绩、成果等复印件;论文、著作目录及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3篇(部);5)论文引用情况证明;6)《复旦大学高级职务候选人科研成果确认书》;7)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审核表(表6)(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必须填写);8)其它相关材料及证明文件。
招聘范围 国内,国外
联系人 吴建超
联系电话 021-55664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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