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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北医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2-03 04:07:00
川北医学院200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经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将公开招聘补充93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川北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南充市,是一所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本科高等医学院校。学院现有基础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临床医学系、麻醉医学系等16个教学机构;开设有品牌专业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等10多个专业;有风湿免疫、形态学等7个研究所(室);附属医院9所;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4个;有《川北医学院学报》、《西部医学》2种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的高校或教育、科研机构建立有合作关系。
学校占地1200余亩;现有学生万余人,教职工32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530余人,博士80余人,硕士33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留学归国人员40余人)图书馆藏书94万余册,中外文现刊1200余种。
川北医学院诚邀天下精英加盟我院,并将为加盟者提供相应的事业平台和待遇条件。
联系地址:四川南充市高坪校区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邮编:637000
联系人:董国礼  朱清云  张卫国  王  容
联系电话:0817-3352198;0817-3352199 
E=mail: zhangweiguo98@163.com     Guolid@tom.com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男女不限。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需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在2008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研究生,须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08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应当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7)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学校开除、开除留用或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考生按要求选择所要招聘的岗位,然后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30日起至2007年12月4日24:00时止。网络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 ,备案在川北医学院人事处网页(http://dep.nsmu.cn/?site_id=4)进行。
报名、上传照片、缴费、打印准考证及报考信息表按照四川省人事厅2007年11月15日《关于2007年下半年四川省政府序列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
在招聘过程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审查、面试入围时的资格复查和考核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初审由我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在这三个环节中一旦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考  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分段逐轮淘汰,即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拟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面试成绩确定。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的开考比例
招聘教师岗位的招聘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不低于1:2;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不低于1:3.
      2.笔试科目、笔试内容及笔试成绩的公布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相关参考资料请咨询省人事厅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由省人事厅负责组织,省人事厅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具体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布及政策性加分,查分等具体事宜见本次教育厅和人事厅公布的招聘方案。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分试讲和综合性面试两个阶段,试讲占面试总成绩的40%,综合性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60%。第一阶段为试讲,考查内容包括测试应聘者的教态与素质、业务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四个方面;第二阶段为综合性面试,主要方式为现场提问答辩,考核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程度,心理素质,才艺等七个方面。
2.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依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教师岗位按照5:1,其他岗位按照3: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可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08年3月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本人。
3. 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后,我校将于2008年3月12日上午8:30在学校人事处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携带以下资料按时参加:
(1)《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1份(贴上照片);
(2)自荐材料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两年毕业的毕业生提供学校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5)“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大学生” 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面试人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7)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8) 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面试收费标准缴纳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川北医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试讲、综合性面试)
全体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于2008年3月13日上午8:30持《面试通知书》到川北医学院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者,无论有无招聘岗位名额,自动丧失被聘资格;若某岗位的所有面试者的面试成绩都低于60分(100分制),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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