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招聘详情
四川广元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1-05 00:26:00
2007年广元市直属学校考核招聘教师方案(2007年11月1日)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用人的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合法权益,增强学校活力,根据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广人发〔2006〕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今年市直属学校考核招聘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招聘教师方案如下。
一、考核招聘组织领导
1、成立市教育局二○○七年直属学校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治平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松林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 云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赵 平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向仕刚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向聪兰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继康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马邦早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彭 罡 市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
各考试招聘教师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松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邦早、彭罡同志兼任副主任,袁仕伦同志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考核招聘方案,并对考核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办公室负责考核招聘日常工作。
2、各考核招聘教师学校均应成立考核招聘工作小组,加强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招聘工作原则
(一)编制限额。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在编制限额内和核定的考核招聘限额内实施。
(二)坚持集体研究,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考核招聘学校和报考条件
(一)考核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二)考核招聘对象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双学士学位的非在职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考核招聘教师的岗位数额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