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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市东坡区部分事业单位2008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02 23:10:00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区卫生局下属:4名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8名
区教育局下属:40名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国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纪、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报考教师职位的其他条件:
(1)限招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补考科目5门及以上人员不得报考;
(3)毕业院校及专业必须符合招考条件对高校录取批次的要求;
(4)教育局下属学校同一职位实行统一划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统筹分配到缺编学校。
(三)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名额、范围及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见《2008年眉山市东坡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和《2008年眉山市东坡区农村中小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8年7月20日-7月22日。
(二)报名地点:眉州人才市场(红星东路二段91号东坡区人事局三楼)。
(三)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方可报名,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学专业、学历、是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3、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教师职位的,如果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之中,可持学校出具的证明报考;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5、在职职工报考须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参加 "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以及"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 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6、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教师职位的填写《眉山市东坡区中小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其余职位的填写《眉山市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可在"眉州人才市场"网站(www.rc139.com)、区人事局党政网主页上下载或在报名点领取。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由招聘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同意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7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笔试合格后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含报名费、面试费和体检费):
1、5.12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北川县、什邡市、汶川县、江油市、都江堰市、彭州市、绵竹市、青川县所有考生,以及其他地区农村受灾家庭的考生;
2、《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3、《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5、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在报名缴费时,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考生凭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件(其他地区农村受灾家庭的考生须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受灾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区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4项情况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5项情况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六)开考比例及职位调整
开考比例(招聘职位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详见《职位表》。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区人事局根据考生意愿进行统一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的考生,可于2008年8月5日前到东坡区人事局退回所缴费用。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考生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区卫生局下属区人民医院财务科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
其余招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每科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30%。
2、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试内容涉及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和公民道德建设基础知识等方面。
《专业知识》:⑴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考职位专业知识为《教育基础知识》;⑵区卫生局下属区人民医院(财务科职位除外)、广济乡卫生院、区人口和计生委下属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考职位的专业知识为《医学基础知识》。
以上考试参考复习资料见公告后可到眉州人才市场(东坡区人事局三楼)购买。(电话:8193281)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8月5日。上午考《公共基础知识》,下午考《专业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8月1日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缴费凭据到区人事局五楼505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方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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