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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淳安县环境保护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0-21 14:58:00

淳安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环境监管,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淳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淳政[2003]64号)精神,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考计划数为5人,财政补助(全额)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
1、已取得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专业目录附后);
2、已取得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环保理论知识;
2、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淳安户籍(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4、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毕业证书和国家环保总局专项资格证书须在2007年10月1日之前取得。
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25-26日两天,报名地点在淳安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千岛湖镇新安南路20号环保局办公楼4楼)。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项资格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符合条件的还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报名资格审核由县环保局和县人事局共同负责。
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人数以上的,可不开考或酌情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数。
3、笔试。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70%,计算成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含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专业科目为环境理论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为11月6日(星期二),上午公共科目,下午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1月5日(8∶00一17∶00),地点为县环境保护局办公楼4楼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4、面试。面试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根据上线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
5、体检、考核、录用。面试以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费自理)。体检考核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招录的体检考核的标准、程序和方法执行。体检、考核有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www.qdh.gov.cn)和淳安县人事人才网(www.qdhrc.com)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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