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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吴兴区消防大队征招消防文职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8-12 21:16:00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湖州市吴兴区消防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宣传文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消防宣传和文秘岗位。
 
应聘人员经政审、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开始试用,从事消防宣传、文秘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牢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
 
(二)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各种办公软件,有新闻、文秘及传媒专业毕业者优先聘用。
 
(三)年龄在20至40周岁间,性别不限,大专以上学历,须常住湖州市区。
 
(四)身体健康,能用普通话交流。
 
三、合同期限
 
合同期1-2年,根据表现逐年续签,如表现好将长期聘用。
 
四、招录程序
 
1、报名(2009年8月11日至8月30日)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求职简历(需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能证明相关专业特长的材料。报名材料可直接发邮件至:wjzyx119@163.com
 
2、考核及体检
 
时间地点及内容由湖州市吴兴区消防大队另行通知。
 
3、培训试用(2009年9月-10月)
 
五、相关待遇
 
1、试用期工资850元/月。
 
2、试用期满后转为正式消防文职人员,待遇为基本工资1200元/月,年收入1.5万元左右(不计保险)。
 
3.试用期满后,宣传稿费按有关规定核发。
 
4.试用、录用期间食宿自理,工作日有工作餐(中餐),值班备勤日食宿单位提供。
 
5.大队将按规定为录用人员办理保险。
 
六、注意事项
 
1、合用制消防文职人员试用期不超过70天,试用期满经考查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2、上班时间参照党政机关上班时间(不含值班备勤日)。工作期间要服从管理,不得有违法乱纪否则一律解聘。
 
报名地点:湖州市吴兴区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0572-2562009
联系人:赵永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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