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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平湖经贸局招聘事业人员信息
发布时间:2007-09-21 14:34:00
   平湖市经济贸易局因工作需要,经市人事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平湖市中小企业培训中心经济类专业(财务管理、统计、经济管理、工业经济、工商管理、企业管理、金融、贸易)2名;文秘专业(哲学、社会学、政治学、行政学、政治经济学、汉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平湖籍;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含两年);
    (四)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三、招聘办法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三)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和专业知识两部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四)体检考核均合格的,经组织讨论决定,确定聘用对象,经公示后符合录用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1张;
    (二)2007年9月30日8:30—15:00到平湖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会现场(平湖市解放东路96号二楼)报名。
    联系人:李金龙 电话:0573-85132920
                                     平湖市经济贸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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