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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江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9-09-09 02:02:00
浙江宁波市江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经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拟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二、具体条件 1、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两年以上从事法律或相关工作经历; 4、宁波市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区户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14日—9月17日(上午8:45—11:10,下午2:10—5: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劳动保障局(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二号楼三楼3408室),电话:87811321,联系人:范老师。 3、随带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近期一寸照片二张。 4、录用办法: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考试,经体检、考察后,择优录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待遇 按照《江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甬东编〔2007〕21号)规定执行。     江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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