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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县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7-09-27 00:29:00
忠县人事局   忠县卫生局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技术水平,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招聘忠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5名(详见忠县2007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户籍不限。
      2、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①忠县卫生系统在编人员;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卫生事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5、报考县级医疗单位者,须具有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报考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人员须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002 年8月1日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须具备卫生专业相应执业资格或具有报考该专业执业证书的资格); 具有忠县籍常住户口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可放宽到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
      6、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一览表;
      7、身体健康。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7年10月8 日- 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忠县卫生局
      咨询电话:54454205(县卫生局)54236639(县人事局)
      (三)报名手续: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须执业资格证和具有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持相应的证件(以上材 料均要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考生本人无法前来报名的,可将上述资料交与被委托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 有效证件)。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重庆市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报名要求:报考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的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准确填报招聘单位及岗位;报考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的,只填报招聘岗位,招聘单位统一填写“乡镇卫生院”。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07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笔试分为两科,总分200分。《综合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知识》100分。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解剖学、生理学。
      笔试时间:2007年10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二)面试
      面试成绩100分。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 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递减其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指标。报考乡镇卫生院 和中心卫生院妇幼和影像岗位达不到该比例的,可不受该比例限制,但笔试成绩(含加分)不能低于其它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分,如其它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笔 试成绩(含加分)均高于120分,则以120分为进入此类岗位的分数线。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
      面试成绩待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公布上一位考生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 号)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由2008年教师招聘网-www.jiaoshizhaopinwang.com收集整理
      若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则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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