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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察布查尔县直中小学和教育局事业单位空岗补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1-02-21 10:39:08

2011年察布查尔县直中小学和教育局事业单位空岗补员聘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县十一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畅通用人渠道,办伊犁河谷一流教育,充实县直中小学师资力量,根据自治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自治县“空岗补员”凡进必考的要求,经请示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同意,察布查尔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采取个人自荐和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空岗补员(特缺补员)公开考聘工作(高中教师放宽到外地州在职正式教师)。
一、指导思想
招聘工作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扩大选人渠道,逐步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一整套适合我县教育发展特点,符合岗位要求的管理制度,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公开招聘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考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聘工作面向全县各中小学校公开进行。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严格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2、坚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的原则。此次招聘计划只用于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补充进一步改善县直中小学校的教师队伍结构(不解决未就业人员入编发薪问题)。
三、招聘事宜
(一)招聘计划
本次县直中小学和教育局事业单位共设置空岗38个,计划公开招聘补充录用(符合条件)教师。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19日——2月24日
2、笔试时间:2011年2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1年2月26日上午12:00时
4、面试时间:2011年2月27日(具体时间看面试入围公示表)
(三)报考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面向县域内在编在岗的在职教师、特岗教师和其他事业单位符合条件工作人员。高中教师面向全疆在职在编高中教师。
(四)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学历、年龄条件
1)学历:以岗位设置学历要求为准。
2)年龄:以简章和岗位设置年龄要求为准,年龄计算统一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
3)参加工作时间:统一截止为2010年4月30日以前入编的。
3、身份条件
在编在岗在职教师、特岗教师和其他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
4、专业条件
小学要求专业对口或相近,初、高中要求专业对口。
5、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3)未满试用期人员;
4)新聘用人员入编未满1年的;
5)三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不考核的人员。
6、其它要求详见职位表说明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试用(发调函)、聘用(办理相关手续)。
(一)程序
1、发布招聘简章,公布岗位设置表。
2、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确认和受理。
3、对报考人员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面试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及时公示。
4、对笔试、面试成绩按分值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在同岗位内进行排名,并按岗位需求数根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并予以公示。
5、对考试入闱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敬业爱岗、工作表现及实绩。考察通过后,根据总成绩和各学校空缺岗位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二)公告
对此次招聘程序、职位、资格条件、报名和考试等内容及有关规定通过箭乡党建网和张贴简章方式面向社会以予公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一式两份)、所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证书(民语言HSK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斯同一底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空岗补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有关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考试费每门课40元,报名费15元)。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的学科面试分讲课答辩和专业技能加试,考卷均统一用汉文命制,用汉文答题。
1、笔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3)笔试不及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按空岗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县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纪检委、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3)面试内容、评分标准和要素及评分规则
1、面试内容:以说报学段学科的现行教材为准,(小学为五年级第一册教材,初中为八年级第一册教材,高中为高二年级第一册教材)。
2、面试的形式:为讲课、答辩,技能加试。
3、评分标准和要素
面试总分值为100分。讲课占80分,答辩占20分。其中:音、体、信息技术等学科考生讲课占40分,答辩20分,专业加试占40分。
4)面试其他要求
面试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按所报岗位抽签决定顺序。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15分钟,答辩5分钟。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低于65分者不得录用。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最低入闱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入考察,由县直中小学空岗补员考试招聘办公室统一对拟招录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试成绩,综合考察情况,经自治县中小学校空岗补员考试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审定后,由县教育局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县教育局审核无误后,为拟录用人员办理试用期借调手续,试用(借调)期为一学期(外县市考入者不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胜任岗位要求的,退回原工作单位。在试用期间,如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退回原工作单位,并根据违纪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设岗单位超编或满编者,试用期满继续办理借调手续(外县市考入的高中教师除外),待出现空编,再办理调动手续。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1、察布查尔县纪检委、监察局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考录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对考试舞弊者,视情节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已被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4、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
本招聘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地点:察布查尔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联系电话:0999-3624986
联 系 人:赵永平        15999281511
监督电话:
0999-3622650 察布查尔县纪检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0999-3625001 察布查尔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999-3620143 察布查尔县教育局纪委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中小学校事业单位空岗补员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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