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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团校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9-06 11:58:39
广州市团校是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属下的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共青团干部、青年职业技能等培训;负责对地区间、国际间的青少年比较研究和志愿服务研究;负责青少年心理问题干预、咨询和辅导工作;为基层共青团干部提供示范性指导培训支持。
 为广泛吸引人才,加强培训与研究工作,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组织部批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2009〕139号)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团校的发展目标和实际需要,广纳人才,加强培训与研究工作,决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详见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教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岗位,3人):社会工作、法学、文化研究专业。
 培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1人):英语、汉语言文学专业。
 教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岗位,2人):工商管理、行政管理专业。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符合职位要求的国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2009〕139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2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3、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身体健康。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可登陆广州市团校网(http://www.youths.com.cn)、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查询。
 (二)报名方式以及报名时间:
 1、采用网上报名办法,应聘者可登陆广州市团校网(http://www.youths.com.cn)、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进行网上填报资料。
 2、提交个人信息:应聘者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及报考职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如不注明所应聘岗位或应聘一个岗位以上的一律不接收报名及资格审查)。
 3、2011年9月21日9:00时至9月23日17:00时接受网上报名,由考生自行登陆上述网站填报个人资料。
 4、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将在网上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初步审查。
 5、交费: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0元。缴费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9:00时至2011年9月26日上午10:00时。
 6、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1年9月28日上午10:00时至2011年9月30日上午10:00时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7、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进行笔试;10月中旬公布笔试成绩。
 (三)报考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费及考务费不予退还。
 2、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
 招聘程序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六个程序。
 (一)笔试:由广州市团校负责组织实施。
 1、时间: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2、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方法。
 4、内容:笔试范围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二)面试:由广州市团校负责组织实施。
 1、资格复核: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广州市团校内)
 (1)参加面试的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或201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提供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英语等级证书、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其他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提供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函、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2)面试人员是已婚的均需提供结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提交两张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应聘岗位),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以便审验。
 (3)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如有弃权或有资格参加面试人员没有到场参加面试的,可以根据需要依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按原定面试人数增加面试人员。
 (4)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5)有志愿者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招聘。
 2、面试时间:
 2011年10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3号广州市团校内)
 3、面试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
 4、联系电话:(020)87540162、87534225
 传真:(020)85516817
 联系人:张老师、孙老师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成绩以上的考生中依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考生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以进行复检。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体检不合格,广州市团校根据工作需要可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替补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填写《广州市团校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考核表》,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经综合素质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从报考同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团校网(www.youths.com.cn)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者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和待遇
 

受聘人员如属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书面征得原单位同意,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初次聘期为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对象、范围和报名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
 (二)考试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或迟到)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登陆广州市团校网站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网上交费,并在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在广州市团校网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20个工作日内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团校网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公示和聘用结果在广州市团校网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十、相关纪律:
 1、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招聘试题的保密工作。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4、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团校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由广州市团校负责解释。
 
 


广州市团校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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