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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医学院2011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9-16 14:28:22
潍坊医学院是一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经过60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医学为主,管理学、法学、理学、文学等多学科门类相融合,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综合发展的办学格局,同时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留学生招生资格。学校现有本科专业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3个。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和品牌专业6个,“泰山学者”设岗学科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实验室7个。现聘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有博士研究生导师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00余人。学校占地1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5万余平方米。有附属医院15所,各类实践教学基地140余个。先后获得50余项国家、省级荣誉称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拓宽用人渠道,优化人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专业要求等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能力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应聘初级、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应在45周岁(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信息发布。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和潍坊医学院校园网(rshch@wfmc.edu.cn)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应聘者直接向用人院系报名,也可向学校人事处报名,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到9月29日止。
3、资格审查。各用人院系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对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报人事处复核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4、笔试。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考试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基本理论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操作技能、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对中、高级岗位,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如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级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中、高级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6、考核和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根据实际请况,采取多种形式,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在省级医院进行。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7、公示。学校根据总体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签订聘用合同。通过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学校按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联系方式
1、各用人院系联系方式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潍坊医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61053电子信箱:rshk@wfmc.edu.cn
联系电话:0536-8462008
电子邮箱:rshk@wfmc.edu.cn
联系人:徐老师

 潍坊医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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