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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11-10-21 13:16:58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始建于1978年,是教育部确定的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建校30余年来,学院以培养创业型人才为主导,以“创业、专业、立业”为育人理念,大力倡导“成功立业者,成就创业梦”的价值观,着力培植“以职场教学为主的创业导向型”的办学模式,发展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兼有人文经贸类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院的育人质量和科研水平,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为认真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高校教师职业所规定的身体健康条件。
3、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专业对口。
三、组织机构
本次招聘由山东省纺织工业协会具体指导,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四、招聘的组织方式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考试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由山东省纺织工业协会具体指导,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统一组织。
五、招聘程序、方法
报名人员携相关材料直接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至11月2日。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应聘者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将在本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网址
http://www.sdzy.com.cn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原件和复印件核对一致,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具体组织。按通过资格复审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以答辩和试讲方式进行,各占50%比例。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外语水平等。每个应聘者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得分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不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五)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院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核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1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36-8187711
电子邮箱:skzygkzp@163.com
地址: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261053)。

 

省纺织工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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