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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2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12 14:35:02

 为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科研水平,加强专业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我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目前广东省唯一的女子学院。学院有番禺和海珠两个校区,主校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段,总占地面积 200 多亩,交通便捷,环境优美。我院立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培养高素质女性人才。建校以来,我院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女性人才。目前学院在校生6000人,教职工400余人。近五年,学生每年的就业率均达98%以上。
  学院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教辅设施,数字化校园建设在广东省同类高校中处于前列,教学管理规范,学生学风优良。设7个教学系、部,招生专业26个,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校内专业实训室和实训基地7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160多个,同时在校内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站等各类专业考点20多个。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德、英、澳、日、韩、新以及港澳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高等院校和妇女界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和合作办学,通过出国留学、交流互访、培训实习和留学深造等途径,积极拓展办学渠道。
  目前,学院正在全力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努力把学院办成特色鲜明、质量优良、全国一流的女子高职院校。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公开招聘各专业专任教师13名,具体详见《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岗位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薪酬待遇按我院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有关政策执行。
  (二)获聘人员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受聘岗位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人员经费由广东省财政核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8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5)除艺术设计专业教师可以招收全日制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外,其他岗位需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1年10月30日为止)。
  (6)受到过刑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需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以"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为邮件主题,如"张三应聘艺术设计专业教师N07"。发送邮件后,必须通过招聘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3.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0日至2011年12月14日。
  4.联 系 人:杨老师  曾老师
  联系电话:(020)34557052  34557011
  学院主页:http://www.gdfs.edu.cn
  电子邮箱:dpt07@gdfs.edu.cn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南浦段2号(乘坐地铁4号线"石碁"站下车即到)。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我院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复审,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通知将于12月15日前在我院主页上予以公布。报考人员需密切关注我院主页上的有关招聘信息,进入复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2.复审
  进入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在12月16、17日两天内(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学院人事部门(行政楼507、515室)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蓝黑钢笔填写)一份。
  (5)如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则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连续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
  对于复审通过人员,学院发放准考证;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机构和有关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对于所有应聘人员,考试均含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笔试。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综合能力测试题目作为笔试内容,考试期间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如发现舞弊行为,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我院主页上公告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确定后,学院逐一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选。
  第二阶段:面试。学院面试考核小组负责面试评审。面试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教学科研能力、个人综合能力和素质。试讲内容为考生应聘岗位的专业范畴,由考生自选题目,试讲时间约为20分钟;结构化面试,由评委按面试试题的内容进行提问,时间约为15分钟。
  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考生的试讲及结构化面试成绩为全体评分人员所给分数的平均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笔试、试讲及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其中,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录用范围。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 试讲成绩×40% + 结构化面试成绩×20%
  在应聘各岗位的考生中,将其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和拟聘候选名单。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候选人员在指定时间,由学院工作人员组织,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学院承担。
  (五)组织考察
  我院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精神,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被考察者须政治历史清楚,个人档案材料完整,无违法违纪记录,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组工网和学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现定在考试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最初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和聘用结果,可登录广东组工网(www.gdzz.cn)查询。招聘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录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dfs.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20-34887456 34557052
  (三)本方案由我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以及接受举报或投诉等。
  监督电话:020-34880480
 
  附件:
  1.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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