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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考艺术类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23 10:50:56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考艺术类职员8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职员公开招考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考对象。
  2012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 有关要求。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0年、2011年、2012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0年、2011年、2012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 2012年8月31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符合本市户籍人员报考条件的,在我市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相同岗位雇用或临聘的,其雇用或临聘时间可以累计,其中雇用之前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可累计为临聘时间。
  (4)2012年8月31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此类人员按本款第1项“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的要求界定报考身份。
  3.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考生最高学历(指其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的最高学历指其2012年毕业时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符。低学 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最高学历为大专或研究生学历的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大专及 以上”,则最高学历为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均可报考;
  (2)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岗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深圳户籍报考者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最高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在《招考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考岗位表》要求的报考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1年8月31日之后出生),但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岁(即 1966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7年5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法、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9月10-12日,每天9:00—16:00
  3.报名地点:南山区西丽湖留仙大道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明德楼103会议室。
  4.联系方式:0755-26731854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并发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1.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2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 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0年、2011年、2012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职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 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 4,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a.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b.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 明为准。
  c.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 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d.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9月22-24日(具体面试时间视报名人数而定)
  地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场另行公告。
  (二)面试形式。
  面试由招考单位组织,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分专业组进行,具体形式:
  1.美术专业组
  (1)艺术作品现场展演及评估(60%,现场命题,限时2小时,考生按报考职位对应选取以下形式之一现场设计制作艺术品。)
  a.现场素描及色彩写生(考生须自备画笔、水粉等写生工具,纸张,画板、画架等由招考单位提供。面向职位:“美术教师yslzy001”)
  b.现场陶艺制作(陶艺材料由招考单位统一提供。面向职位:“陶艺教师yslzy002”)
  (2)专业知识试讲(20%,限时15分钟)
  现场以模拟讲课的形式,就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范围内的任意知识点,进行讲述,考生须自备45分钟的ppt课件。
  (3)专业知识问答(20%,限时5分钟)
  现场抽选1道问题并回答
  2.影视专业组
  (1)艺术作品现场展演及评估(60%,现场命题,限时2小时,考生按报考职位对应选取以下形式之一现场设计制作艺术品。)
  a.利用给定素材使用Nuke等计算机软件按要求完成电影特效制作。面向职位:“影视制作专业教师yslzy003”)
  b. 利用给定素材使用Nuendo3等计算机软件按要求完成影视后期音效制作。(面向职位:“影视制作专业教师yslzy004”)
  c.利用给定素材使用Directorl1、photoshop cs4等计算机软件按要求完成网页交互制作。(面向职位:“多媒体设计专业教师yslzy005”)
  (2)专业知识试讲(20%,限时15分钟)
  现场以模拟讲课的形式,就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范围内的任意知识点,进行讲述,考生须自备45分钟的ppt课件。
  (3)专业知识问答(20%,限时5分钟)
  现场抽选1道问题并回答
  3.音乐专业组
  (1)艺术作品现场展演及评估(60%,限时10分钟。)
  自备一首曲目现场演奏,中外乐曲不限,如选奏鸣曲,以快板乐章为主。(面向职位:“钢琴演奏教师 yslzy006、钢琴伴奏教师 yslzy007、小提琴演奏教师yslzy008”)
  (2)专业知识试讲(20%,限时15分钟)
  现场以模拟讲课的形式,就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范围内的任意知识点,进行讲述,考生须自备45分钟的ppt课件。
  (3)专业知识问答(20%,限时5分钟)
  现场抽选1道问题并回答
  (三)成绩公布。
  所有考生在面试当场领取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以内,将在招考单位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排名,各职位依面试合格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 入笔试人选。面试合格者不足该职位拟聘人数的3倍,所有面试合格者均进入笔试。面试合格者由于成绩相同而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3倍的,均进入笔试,例如拟聘 人数2人,面试合格者中,第六名与第七名成绩相同,则前七名均进入笔试。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考的笔试为一般类,笔试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
  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3776655咨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10月14日上午9:30至11:30;
  (三)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院查询,深圳市考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五)确定资格复审及考核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20%、面试8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各岗位在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第一名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聘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安排将在招考单位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组织单位在15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等文 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实行1年试用期,其中获 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可缩短试用期,但不得少于6个月;其他非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 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它事项
  (一)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考务和体检费用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 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和招考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 的,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各招考单位承担。
  (二)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2年8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 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职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职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
  (三)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0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09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07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属2010年、2011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五)本市户籍人员(含视同本市户籍人员)连续参加5年及以上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的,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1岁。
  (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九)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www.szpt.edu.cn。
  (十)本公告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艺术类职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附件3.报名表.doc 
  附件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 八月 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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