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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2-12-25 13:14:42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9年4月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东莞市风景旖旎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学院以“起点高、体制新、有特色”为指导思想,以“办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为发展目标,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教书育人为根本,以能力培养为中心,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支撑,努力培养掌握一技之长、具备良好综合素质、受企业和社会欢迎的高技能人才,将学院打造为现代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

学院规划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目前在读生9000余人。已开设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制冷与空调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会计、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业设计、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园林技术、服装设计、商务英语、社会体育、广告设计等30多个专业及方向。2013年将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金融管理与实务、国际航运业务管理三个新专业。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50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50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所有岗位均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有学士学位,各阶段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6)应聘人员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可采用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等方式报名。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需提供《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2)、学术论文(限3篇)、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复印件;采用电子邮件发送的,需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压缩成1个WORD文档,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岗位代码”,如“张一+JD01”。每位应聘者可任选一种方式报名,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未按公告要求填报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
(2)报名程序为:通过邮寄、电子邮件发送、现场提交等方式送至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地址: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B409。如应聘人员在发送电子邮件后一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事处的回复,请与人事处联系。)
3.报名时间
自公布日期起至2013年2月28日17时30分止。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寒假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2012年1月20日至2013年2月22日)。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3808;联系人:孙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769-23306093、0769-23306735;接收简历的电子邮箱详见岗位招聘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1日至8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我院对报名者进行初审,确定复审人员名单。副高职称通过初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到2:1的,中级职称通过初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到3:1的,该岗位招聘人数按通过初审人数递减或取消,正高职称按实际通过初审人数组织考试。复审人员名单在学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公示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复审时间:报名者须在考试前一天,持有关资料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本人准考证。
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考试资格;

(3)获奖证书原件,发表论文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原件一份。
(备注:通过邮寄方式报名者,复审时请另外提供电子版)
(三)考试相关事项
1.成立考试工作小组:由我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正副组长,组员由组织考试的相关部门领导组成;
2.考试时间:
2013年3月23日至24日;
3.考试方式:面试(试讲);
4.考试内容: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课程讲授,应聘人员应选择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课程自备课件、进行试讲,试讲完毕接受面试;
5.考试评委:考试评委由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人员组成,于考试前一天确定各组评委人选,每组评委5人;
6.考试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每个评委独立打分取平均值(平均成绩为评委打分总和除以评委人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试讲平均成绩×60%+面试平均成绩×40%,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
7.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学院门户网站公示面试(试讲)成绩。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和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登记或鉴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306093、2330673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3306108
附件:
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2.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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