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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北川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3-04-22 09:11:43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7〕18号)文件精神,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24名(详见《北川羌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英语、体育、信息技术等专业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在职高中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四)聘用后,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6年。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北川羌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试讲(专业测试)、面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选择职位。
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及北川中学校园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4月20日—5月15日(现场报名时间:每日9:00—12:00、14:00—17:30;地点:北川中学)。
2.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北川羌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毕业证(2013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教师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应、往届毕业生的自荐书和成绩证明。
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将上述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czxzk@163.com,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与否,将电话告知报考者。初审合格者须于2013年5月17日带上上述资料到北川中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缴费及准考证发放: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照50元/人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现场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合格者当场缴费,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合格者于2013年5月17日到北川中学缴费。所有资格审核合格并缴费的考生于2013年5月17日到北川中学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考试
语 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讲和综合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试讲折合成绩+综合面试折合成绩;体育、信息学科招聘考试分为专业测试、笔试和综合面试,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折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综合面试折合成绩。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并经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信息、体育学科应达1:2),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栏和北川中学校园网站公布。
(一)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
1.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上午,语文学科9:00-11:00;其他学科9:00-10: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分学科按高考学科专业要求(含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标准基础知识)进行。
4.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2的比例确定试讲、综合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综合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18日17:00前在北川中学校门口张榜公布(不再电话通知),并发放试讲、综合面试通知书。参加试讲、综合面试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试讲、综合面试考试费80元。
(二)体育、信息学科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1.时间:2013年5月18日上午9:00,具体时间以项目测试时间为准。
2.地点:见准考证。
3.专业测试分若干项目进行测试。
4.依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综合面试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和进入笔试、综合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18日17:00前在北川中学校门口张榜公布(不再电话通知),并发放笔试、综合面试通知书。参加笔试、综合面试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综合面试考试费80元。
(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试讲(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
1.时间:2013年5月19日上午7:30至全部考生试讲结束。
2.地点:见试讲、综合面试通知书。
3.参加试讲人员持试讲、综合面试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试讲。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试讲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试讲当天因自动放弃或缺考,致使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仍视为有效。
4.试讲主要考核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
(四)体育、信息学科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30%)
1.时间:2013年5月19日上午9:00-10:30。
2.地点:见笔试、综合面试通知书。
3.笔试分学科测试学科专业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标准基础知识)进行。
4.参加笔试人员持笔试、综合面试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当天因自动放弃或缺考,致使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仍视为有效。
(五)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20%)
参加综合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综合面试视为自动放弃。综合面试当天因自动放弃或缺考,致使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仍视为有效。
(六)最低分数线设置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北川中学张贴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达65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考试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见总成绩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时间:2013年5月20日,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主 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 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社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社局统一在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县监察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公示期满后办妥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或就业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县人社局进行资格确认;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办妥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县人社局进行资格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谨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3175
县监察局:0816-4821390
附件:
1.《北川羌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
2.《北川羌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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