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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定远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10名硕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14 10:24:22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0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远县教育局和定远中学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3名,物理1名,化学1名,地理1名,生物1名,合计10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硕士研究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6月9日以后出生);
(七)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若没有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终止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等信息于6月9日在定远县政府网、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定远教育网和定远中学网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8日网上下载《安徽省定远中学2013年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进行报名,《报名表》填好后发至邮箱dmj7003@163.com。2013年6月28日08:00—18:00到定远中学五楼办公室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者,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0550-4288041(县人社局)0550-4998896(县
教育局)0550-4298981(定远中学)
2、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聘用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申报兑现加分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本人要如实填写《安徽省定远中学2013年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应聘条件和所应聘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然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应聘条件规定不一致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每人收取80元面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面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教育局和定远中学负责解释。
(三)招聘办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程序和内容如下: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6月30日8:00开始。参加面试考生须于6月29日上午9:00-11:30到定远中学新校区五楼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天到定远中心新校区五楼办公室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550-4298981联系人:戴老师
2、考官构成。设立各报考专业岗位面试考官组,各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同时,各面试组设计分员1名、计时员1名、监督员1名。
3、面试形式。采取说课和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技能、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时间为2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具体面试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操作程序
(1)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学校统一的封闭管理,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
(2)面试实施方式。面试由主考官主持。各考官根据面试测评要素要求,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考官评分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面试成绩公布。根据考官评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实际面试成绩。工作人员计算出考生面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低于60分的(含加分),不得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加试的形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和定远中学共同组织实施,由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查核实应聘资格条件,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两人以上组成)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五)公示和聘用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定远县政府网、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定远县教育局网和定远中学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批复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因体检、考察、公示,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且各招聘程序递补一次。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和定办发〔2009〕37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县财政部门按标准全额发放试用期和转正定级后的工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县纪委0550—4288169,县人社局0550—4288041,县教育局0550—4998896,定远中学0550—4298981。
2、严格实施各项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县教育局和定远中学负责解释。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远县教育局
安徽省定远中学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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