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招聘详情
广东省东莞市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赴武汉理工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发布时间:2015-10-22 09:04:17

我市公办中学(中职学校)属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为确保新进教师的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学校岗位设置,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为做好我市部分公办中学(中职学校)赴武汉理工大学及东北师范大学设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工作,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分两场组织外出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共168名,其中赴武汉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70名,赴东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普通中学教师9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武汉理工大学公开招聘2016年公办教师岗位表》和《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东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6年公办教师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中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6年毕业生,或2015年毕业仍符合改派遣条件毕业生,或2014年毕业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不含社会人员。


2.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6年毕业生,或2015年毕业仍符合改派遣条件毕业生,或2014年毕业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社会人员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学位,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考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二)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专业对口,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与招聘专业要求相符。


4.报考东北师范大学专场的,除研究生(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外,本科(学士学位)毕业生报考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类别认定需要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成绩;报考武汉理工大学专场的,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绩;但所有被录用聘任的考生均须在录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5.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考当月),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9.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须符合广东省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有关规定,否则视同无效,详见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办事大厅—职称申办。


四、招聘程序、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专场招聘工作定于2015年11月3日—6日进行,东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工作定于2015年11月9日—13日进行。


招聘程序:网上报考——现场报考或资格确认——学校面试——统一试讲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具体程序安排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教育网和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或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1)武汉理工大学专场:2015年10月17日— 24日;(2)东北师范大学专场:2015年10月17日—28日。


现场报考或资格确认时间、地点:(1)武汉理工大学专场:2015年11月3日9:00—12:00,武汉理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北汽厅;(2)东北师范大学专场:2015年11月9日9:00—12:00,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厅(一)号。


2.报名方式(考生可选择下述两种方式的任何一种方式):


(1)网上报考。上传报考资料到招聘单位指定的百度云账号进行报考。其中,普通中学教师岗位须提交基本报考资料和片段教学视频两个文档报考;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含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只提供基本报考资料文档,不需提供片段教学视频。文件名备注为“考生姓名+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基本资料(或片段教学视频)”,百度云的使用教程可参考附件。通过报考资料评审(视频初试合格)并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现场确认并领取面试安排,报考资料评审不入围考生原则上不再安排面试。招聘单位通知网上报考并入围面试人员时间为:武汉理工大学招聘专场在10月28日前;东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在11月2日前。


(2)现场报考。现场提交纸质报考资料和片段教学视频光盘进行报考(其中武汉理工大学专场招聘全部岗位均不需提供片段教学视频光盘),招聘单位对现场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料进行评审,通过人员可进入面试。招聘单位通知现场报考并入围面试人员时间为:武汉理工大学招聘专场在11月3日19点前;东北师范大学专场在11月10日11点前。


3.按招聘岗位要求对应报考,每个报考人员可报考1—2间学校。


4.报考时需提交的材料:


(1)《东莞市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报名表》,需预先登录上述网站下载并填写。


(2)内地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代替学历学位证书)。


(4)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在编在职人员(公职人员)提供在职证明材料。


(5)个人大学期间学习和参加社会工作简历。


(6)社会人员和已婚或已育的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近三个月内户口所在地镇一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可推迟至公示前提供)。


(7)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片段教学视频(只需报考东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岗位考生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时长一般为5至8分钟,内容为报考相关学科岗位课本教学内容的片段教学视频,具体内容和教学版本不限,例如:报考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录制高中阶段其中一课5至8分钟的片段教学视频;同时报考同一学科初中和高中阶段岗位或者报考不同两个学科岗位的考生,需分别向相应岗位提供不同片段教学视频,例如同时报考高中语文和初中语文岗位的,需分别提供高中语文课本教学内容的片段教学视频和初中语文课本教学内容的片段教学视频。教学视频要求图像稳定、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上传视频格式为mp4或flv的流媒体格式,具体转换教程参考附件。


以上资料,现场确认的时候需要提交复印件,东北师范大学专场现场报考的还需提交片段教学视频光盘。


(三)资格审查和片段教学视频评审


1.每个招聘单位设一个评审小组负责评审考生报考资料,并通知入围面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提交报考资料复印件确认并领取面试安排。


2.武汉理工大学招聘专场不设初试,东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考生初试形式为片段教学视频评审,视频初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进入现场面试环节,具体名单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试推荐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其他岗位面试推荐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


(四)面试(实操)和统一试讲考试


面试(实操)以招聘单位为主组织相关工作,统一试讲考试由东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接到面试或者统一试讲通知的考生凭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实操)和统一试讲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处理。进入教育局组织统一试讲考试人员比例为1:3(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为1:2或1:3),面试和统一试讲考试不达此比例的需书面报请教育局外出领导小组同意后方能继续考试,否则取消该岗位的开考资格。面试(实操)的形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统一试讲考试时间为15分钟内,以片断教学和问答形式进行,其中片断教学时间为10分钟内,问答的时间为5分钟内,统一试讲期间,考生不得向考官透露任何个人信息。面试和统一试讲成绩在本考试时段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试小组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1.面试(实操)。


(1)武汉理工大学招聘专场为11月4日上午8:30—18:00(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考生为准);(2)东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为11月10日下午14:00—18:00,11月11日8:30—18:00(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考生为准)。


全部岗位面试结束后,分岗位按考生面试(实操)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在合格人员(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中原则上按1:3(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按1:2或1:3)比例确定统一试讲考试人员。招聘单位本面试时间段结束后须发放考试成绩通知单(含考试成绩和是否入围)给考生,并将试讲考试课题发放给入围考生。


若考生同时入围2间招聘单位同一学科岗位的,只需安排一次考试。如同时报考初中语文和高中语文的入围考生只需参加一次语文学科的统一试讲考试。招聘单位须于面试结束当天20:00前通知考生有关统一试讲考试安排。


2.统一试讲考试。


(1)武汉理工大学招聘专场为11月5日8:30—18:00(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考生为准);(2)东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为11月12日8:30—18:00(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考生为准)。


统一试讲考试分学科进行,考试合格线为60分(百分制),统一试讲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试讲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分岗位按考生面试和试讲考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总成绩相同,则先按统一试讲考试、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取录的原则,由于受报考岗位名额限制未获拟聘,但在面试和试讲中表现出色、综合素质较高的考生,其他未招聘到合适人选的招聘单位与其本人协商一致达成聘用意向的,经由外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武汉理工大学招聘专场为11月6日,东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为11月13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统一集中到当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毕业成绩单的原件,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大一寸证件彩照5张。


2.社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大一寸证件彩照2张,其他材料按调动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上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报名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设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作能力、纪律要求和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定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问题


外出招聘未完成岗位可延续安排在东莞市内进行招聘,武汉理工大学招聘专场未完成的招聘任务可延续在东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继续招聘,具体岗位另行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成绩顺序申请依序递补,也可以不申请递补。


(四)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附件:


1.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武汉理工大学公开招聘2016年公办教师岗位表.rar


2.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东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6年公办教师岗位表.rar


3.东莞市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报名表 .rar


4.百度云使用流程 .rar


5.视频格式转换教程.rar


东莞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16日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