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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高级中学、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18 09:53:18

为解决玉林高级中学、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急需紧缺教师问题,按照有关人事政策,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玉林高级中学招聘高中教师30名、初中教师9名,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招聘教师3名,详见《2016年广西玉林高级中学、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要求


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在玉林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4.应聘者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16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全天,上午9:00开始)。


2.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四、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玉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及用人学校组成公开招聘工作组,与有意愿到我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见面,通过“双向选择”公开招聘的方式,免笔试直接面试择优招聘,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政治道德品质、学历条件、教师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教育教学素质潜能等多方面条件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招聘工作组采取试讲(讲课)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


3.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由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考核。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前,招聘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证件等情况进行复查认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


6.公示。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玉林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


五、待遇


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并办理入编手续,由玉林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网址:


玉林市教育局人事科0775-2684011


玉林高级中学0775-2908015、


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


0775-2661915、


附件:2016年广西玉林高级中学、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玉林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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