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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中方县县一中、县职中招聘公告(4名)
发布时间:2017-05-24 11:46:23

为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满足县一中、县职中师资需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师范院校和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1.按岗招聘、择优招聘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注重综合能力素质原则。

二、招聘范围

1、县一中教师:

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全日制研究生(不限师范类)学历且有高中教师资格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2、县职中教师:

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②在编在岗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报考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计划

全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人,其中县一中招聘物理和政治教师各1人,县职中招聘汽车类和电子商务类教师各1人,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具体要求

1、县一中教师

①政治素质要求:热爱教育,关爱学生,重德守纪。

②学历、年龄要求: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全日制研究生(不限师范类)学历。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6月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6月2日以后出生) 。

③报考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全日制研究生(不限师范类)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可由就读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录取后,必须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给应聘单位,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④学科要求:专业对口(以全日制学历学科为准)。

⑤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⑥在编教师及特岗服务期内的教师不能参加招聘。

2、县职中教师

①政治素质要求:热爱教育,关爱学生,重德守纪。

②学历、年龄要求:全日制本科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日以后出生),在编教师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2日以后出生)。

③应、往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予以解聘;在编教师须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五、招聘办法与程序

采取招聘工作小组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招聘方式。

1、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认定,确定面试对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合格才能参加招聘。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中方县第一中学。

(3)报名及资格审查程序

①报名。提交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登记个人基本信息。

②审查资料。按照资格审查所需资料逐一审查登记,退原件,留复印件。

③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拟定解决方案,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以上变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④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其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招聘工作小组对面试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面试。采取说课和提问的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气质及应变能力等(当末位出现成绩相同时加试一题),无竞争对象者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

(1)面试时间:2017年6月5日(8:00—17:00)

(2)面试地点:中方县第一中学

3、体检。按国家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规定对体检对象进行体检(按1:1比例),体检不合格者可以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1)时间:6月6日

(2)地点:临时通知

4、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现实表现考察,确定招聘对象。

(1)时间:6月14—15日

(2)地点: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

5、签订协议书。与招聘对象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向原工作单位发商调函。

(1)时间:6月16日

(2)地点:中方县教育局

6、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方县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管理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聘用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如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正式入编和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正式聘用者在校服务期不少于5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作纪律

1、在公开招聘教师各工作环节中发现并经查实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发现并经查实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用人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关系,聘用后所出空缺不予递补。在考试过程中凡舞弊等违纪违规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各工作环节中凡未按时赶到者视同自愿放弃处理。

3、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行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参与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违背公开招聘纪律,徇私舞弊,发现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八、联系电话

刘校长(县一中):18692567995

贺校长(县职中):15364436655

九、未尽事宜由中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由中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方县教育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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