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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广西玉林市福绵区面向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0 10:53:38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10号)、《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  1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度,适应我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 经研究, 2018年我区拟面向全区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小学老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我区编制部门批准的用编计划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我区面向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小学教师20名。

二、招聘范围

(一)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的福绵区在岗代课人员;

(二)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过的福绵区籍原代课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中师(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六)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男性1958年9月1日后出生,女性1963年9月1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主动申请辞职的公职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满期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2018年4月17日前完成)

1.报名方式:所有报名均通过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3日9:00至4月16日17:30。

2.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成功的代课人员到福绵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址:福绵区教育局四楼人事股)。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加分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计划生育证明、所在镇中心小学出具的代课教师证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证明、近期白底版正面免冠1吋彩照2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审查与网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当面与报考者说明原因;如符合报考条件的,请自行登录系统缴交报考费用。报考者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以现场审查核实的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4月13日9:00至4月17日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

3.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于4月18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二)公示加分分数。应聘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后,区教育局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加分有效证件进行核算应聘人员的加分分数,加分分数计入录取成绩,合计为考试总成绩。加分分数于2018年4月27日前进行公示。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1)教龄分。截至2018年3月 31日止,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教龄年限以工资单为依据)。具体加分系数为:5年以下(含5年)每年加0.3分;6年至9年的每年加0.5分;10年至15年的每年加1.5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2分;21年至25年的每年加2.5分;26年以上每年加3分。在岗且由区财政统筹发放工作的代课人员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被清退代课人员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以被清退的时间为准。

(2)学历分。比符合要求学历每高一个学历层次的加2分

(3)奖励分。对在从事教育工作期间所获得的县(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主要包括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奖励予以加分,县(处)级加3分,市(地)级加4分,省(部)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6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获得荣誉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以荣誉证落款时间为准)。

(4)职称分。获得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加3分,获得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加5分。

(5)职务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中层以上现职领导予以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分校负责人)加1分,校级领导加3分。加分依据福绵区教育局聘任命文件为准。

(6)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所有加分证明材料均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验证,逾期不再加分,以上2—6项加分均应验证原件后留复印件存档备。

(三)笔试(2018年5月12日)

面向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的笔试考务工作(包括报送试卷订数、考场编排、试卷领取、保管回收)由市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考点统一集中设在玉林城区。

1.网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二者缺一不可)。

2.笔试时间和科目:2018年5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成绩查询和公布:应聘人员可于5月31日起通过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福绵区教育局根据玉林市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试成绩公布。

(四)公布考察与体检名单(2018年6月15日前)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按以下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凡符合报考条件,有笔试考试成绩,属于《关于公布福绵管理区在岗代课教师2002年度考察(考试)结果的通知》(福教[2003]4号)中留用代课教师,且连续工作至2018年3月31日,由区财政统筹发放工资的报考人员,全部符合考察、体检条件,其他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只作为岗位选择顺序排列参考。

3.按照招聘计划数减去符合上述第2项筛选的人数,余下的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符合体检、考察人选。

4.成绩同分处理办法

考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时的排次按以下先后顺序处理:①在岗优先;②按加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③依次以学历、职务、职称、教龄、奖励的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5.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经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2018年6月30日前)

考察。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查结果等情况。

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体检标准执行。由福绵区教育局组织考生统一组织福绵区人民医院(或其他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安排到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及公布招聘结果(2018年7月18日前)

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公示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福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

(七)选岗及办理聘用手续(2018年8月25日前)

此次选岗在确定设置的岗位后,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即凡符合报考条件,有笔试考试成绩,属于《关于公布福绵管理区在岗代课教师2002年度考察(考试)结果的通知》(福教[2003]4号)中留用代课教师,且连续工作至2018年3月31日,由区财政统筹发放工资的报考人员,选岗顺序按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设岗学校。

第二批:除上述第一批人员外,其他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进行选岗,选岗顺序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设岗学校。

五、聘用及待遇    

通过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福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及人员名册于8月31日前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享受福绵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招聘监督

面向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3263080(福绵区教育局);

0775—2210510(福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林市福绵区面向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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