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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陕西渭南市大荔县教育局选调中小学优秀教师公告(37名)
发布时间:2018-06-22 09:21:34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全县高质量办学需要,经大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中小学任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除大荔县外的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

二、选调数量及岗位

选调数量:37名(中学12名,小学20名,幼儿园5名)。

选调岗位:大荔县城区高中及城乡各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专任教师,具体学科岗位数量,待报名结束后,按照各学科有效报名人数比例确定。学段总岗位出现缺额的,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

三、选调条件

(一)基础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选调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3.年龄在40周岁(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岗位条件

1.高中专任教师

往届免费师范生、特级教师或近六年荣获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名师、学科带头人、中高考突出贡献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2.初中专任教师

具有全日制大专或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

3. 小学专任教师

具有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或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

4.幼儿园专任教师

具有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和学前教育、美术、音乐相关专业学习经历。

(三)免试条件

往届免费师范生、特级教师或近六年荣获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名师、学科带头人、中高考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免去面试环节,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四)特殊条件

特别优秀者,对基础条件和岗位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提供资料

(一)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大荔县2018年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作为申报条件的荣誉证及命名表彰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4月份所在学校工资表复印件;

5.2张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

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份)顺序装订。

(二)获得荣誉和称号时间均截至2018年6月1日。

(三)参考人员要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查档案时,应聘人员档案如有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或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的,视为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按照面试成绩顺序进行递补。

五、选调程序

1.现场报名(6月13日—6月29日正常工作日)。报名人员持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大荔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报名初审并确定报考岗位(大荔县北大街39号教育局3楼)。

2.审核初选。由大荔县教育局会同大荔县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7月2日—4日)。

3.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和选调岗位及数量(7月6日)。

4. 组织面试(7月11日)。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以讲课和答辩形式进行,权重比例为9:1,详见《大荔县选调教师面试讲课答辩评分表》(附件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待后通知。

5.确定拟选调人选(7月12日)。依据公布的岗位和数量,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

6.体检(7月17日)。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对于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异议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对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所形成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在限定时限内不能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8.审查档案(7月19日-20日)。大荔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对拟选调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

9.公布最终选调人员名单,通知办理调入手续(7月23日-31日)。对未在期限内办理好所在县(区)调动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形成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10.分配单位。大荔县教育局开具干部报到通知。

六、录用教师的待遇和义务

1.一经录用,按照正式在编人员对待,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2.初中、小学、幼儿园部分拟选调人员成绩荣誉突出或能力测试优秀人员将分配到城区学校工作。

本公告由大荔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13-3266015 (杨双稳)

附件:

2018陕西渭南市大荔县选调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2018陕西渭南市大荔县选调教师面试讲课答辩评分表

大荔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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