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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6 10:40:18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增强师资力量,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做好2013届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2〕3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报请省上相关部门同意,从2018年11月开始,市招聘办围绕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以及周围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对符合考核招聘层次的招聘对象组织开展了公开招聘,落实招聘计划23个。截止目前,尚有76个招聘计划空缺,经研究,决定在西北师范大学设置考点对考核方式招聘未完成的空缺招聘计划通过考试方式开展招聘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中小学教师岗位为2017年及以后毕业未就业(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省部共建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需本硕专业一致);小学教师岗位和乡镇中学教师岗位可放宽至2017年及以后毕业未就业(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非师范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幼儿园教师岗位为2017年及以后毕业未就业(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人员还需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汉语言专业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心理健康招聘岗位专业放宽至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017年以来在参加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为作弊的人员以及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和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至19日(09:00——17:30)

(二)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委托报名。报名按岗位进行,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小学教育专业只能选择小学教学岗位)。

报名时,2017年、2018年毕业未就业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生源地人才中心档案托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普通话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

非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本人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填写《金昌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6张。

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考试按照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原则上为该学科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1:3以上(含1:3),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学科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得参加面试)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末尾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开考比例的,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全部参加考试,考试前划定最终成绩的最低入围分数线。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方式等额确定人选。最终成绩确定后,依据学校类别和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应聘人员确定聘用单位并进行签约。对无人应聘以及最终成绩无人入围划定最低分数线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布。

(一)笔试

笔试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科目:招聘岗位应知应会内容;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9年4月20日下午16时至18时在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领取。

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原件(身份证遗失的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面试前在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进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按照现场发题、现场备课、现场说课、现场才艺展示(音体美舞蹈和幼教岗位)、现场答辩的程序实施。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和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可在面试环节自由选择才艺进行展示。

1、面试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25日;

2、面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

3、面试的内容为学科要求的相关知识和结构化答辩,分值为100分;

4、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的原件(身份证遗失的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计分办法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门槛,不计入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出现小数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公布成绩

市招聘办通过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金昌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最终成绩。

五、体检

市招聘办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该岗位按照最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本次递补为最终递补。应聘人员在参加体检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不得参加体检。

六、考察

市招聘办委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学习情况为主,每个考察组应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人员在考察时主要通过查阅应聘人员档案、“信用甘肃”和“鼎立信”以及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方式,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对象给予评价并写出考察意见。

考察时,考察对象应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不能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考察资格。

七、公示

市招聘办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招聘办负责核实。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待遇按照当地国家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5)8212207

市教育局: (0935)8213295

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5)8213602

  附件:1.金昌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金昌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表

            3.金昌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金昌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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