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招聘详情
2021年3月广西玉林高级中学、玉林市第十中学 (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4 10:51:39

为进一步充实市直教育系统教职工队伍,根据有关规定,玉林高级中学、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定于2021年3月27日在广西师范大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共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教师83名,详见附件《2021年3月玉林高级中学、玉林市第十中学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且年满18周岁。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应具有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职业资格。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1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七)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3月玉林高级中学、玉林市第十中学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7日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就业指导中心二楼(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四、现场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3月27日9:30-12:00,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就业指导中心二楼。各招聘单位接受应聘、咨询,与应聘人员开展面谈,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可先发电子简历到应聘学校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但务必持纸质材料到现场报名方有效。

(二)择优确定面试人选。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依据面谈情况和应聘人员的政治道德品质、学历条件、教师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教育教学素质潜能等多方面条件,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三)进行面试。招聘工作组采取试讲(非教师类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当天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2.由于受疫情影响,非广西师范大学的在校生如需参加本次招聘会,请填报《广西师范大学进校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广西师范大学进校应聘人员信息报送表》并于2021年3月24日前将两表电子版发送至应聘学校电子邮箱,同时打印好纸质版后携带前往广西师范大学招聘站点参加招聘会。

3.应聘人员入场持健康绿码,体温检测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入校。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自觉接受校内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五、其他有关手续

(一)考察。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负责拟聘人员的考察工作。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三)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六、有关待遇

(一)标明“事业编制”岗位招聘的教师纳入编制管理,由玉林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和玉林市规定的教师待遇。

(二)采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教师,经编制部门登记备案,由玉林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七、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详见附件

咨询电话:0775-2684011(玉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75-2684008(玉林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775-2685868(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玉林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8289439.shtml

附件信息: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