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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3年名师名校长专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09:41:54

为加速打造“科学之城、追光之城、向往之城”,加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高地建设,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位中小学校名师名校长,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名师名校长计划招聘30人(其中名校长4人),主要岗位如下(详见附件招聘岗位一览表):

岗位类别

引进人数

  

  

名校长

4

高中1

初中2

小学1

学科不限

名师

26

初中10

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1人、物理2人、历史1

小学15

语文6人、数学5人、英语2人、体育2

幼儿园1

幼儿园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

5.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6.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7.年龄应在45周岁以内(197711日以后出生),取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741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名师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现在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或在教科研机构从事教育教研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以下任一业绩条件:

A类名师:省特级教师。

B类名师:①全国模范(优秀)教师;②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③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仅限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④省骨干教师、名师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⑤正高级教师。

C类名师:①副省级城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副省级城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副省级城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②副省级城市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或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

(四)名校长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现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且任校(园)长职务满3年,并符合以下任一业绩条件:

1.全国模范教师、优秀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或其他相当荣誉者;

2.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特级教师、名校长(优秀校长、卓越校长)、骨干教师或其他相当荣誉者。

三、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342712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或关注“武汉掌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网上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应将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书或职务任免文件、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dhjyjrsb@163.com)进行确认。

(二)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入围考核对象。考核现场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工作人员对入围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查入围考核人员报名资料真实性。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组织实施。名师岗位考核采取试教(说课)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试教(说课)和结构化面试的成绩按照55计入综合成绩。名校长岗位考核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入围考核人数较少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竞聘演讲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个环节成绩按照433计入综合成绩。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考核人员与招聘计划小于等于11的岗位采取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在考核前公布。名师岗位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试教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名校长岗位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人事局和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报市人社局备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10年),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在2023930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照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在试用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管理或专技中的“未定级”,经考核合格后,依据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等级认定到相应等级岗位。对于原单位已聘在高于招聘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在符合武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且本人业绩满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岗位任职条件的前提下,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聘任至原单位同级岗位;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武汉市现行异地职称认定或岗位聘任相关政策的,根据本区岗位任职条件降级聘用。

四、相关待遇

1.招聘的名师名校长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其中省特级教师还享受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省特级教师津贴。

2.享受安家补助费30-100万元(名校长和A类名师100万元、B类名师50万元、C类名师30万元),并签订10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在10年服务期内提前离职的,按实际服务年限扣减安家补助费。若拟聘用人员身份为原区内聘用制教师的,只使用事业编制,不享受安家补助费。

3.适当解决引进人员的配偶(在教学教研岗位)工作问题。招聘引进的名师名校长,其配偶是教师身份的,经考核合格可随迁随调,身份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聘用制教师。

4.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名师名校长专项招聘工作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武汉掌上人才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

2.本次名师名校长专项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65527182

3.本次引进名师名校长事宜,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67880466

教育局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08

邮编:430079  联系人:余老师

邮箱:dhjyjrsb@163.com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

中国光谷Optics Valley of China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329

 信息来源http://www.whptc.org/ncms/article_d810b990f27814518fc3e1e4c25dcba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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