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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7 10:40:2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我市高中、义务教育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0个岗位,共招聘34人。详见《宜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宜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本市在编在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idu.gov.cn/)、宜都教育专栏(http://www.yidu.gov.cn/jy/)和宜都人社专题(http://www.yidu.gov.cn/rs/)发布《宜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二)报名安排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6118:3061317:30。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报名视为无效。

  3.报名要求:应聘者在《宜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宜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登记照,jpg格式)和《宜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3),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⑴宜都市义务教育城区小学数学、科学教师岗位,宜都市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报名信息发送到ydjyjjsg@163.com邮箱。

  ⑵宜都市义务教育城区初中英语教师岗位的报名信息发送到417953694@qq.com邮箱。

  ⑶宜都市第一中学数学教师岗位,宜都市第二中学历史教师岗位,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数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报名信息发送到1090630260@qq.com邮箱。

  “附件2”和“附件3”须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压缩命名后上传(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学段+报考学科”,如“张三小学数学”)。

  4.资格审查:20236119:0061418:00,由宜都市教育局组织专班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回复,请考生注意查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7174823132

  5.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20237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报名本次招聘,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2个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宜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经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提交到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股,由宜都市教育局统一公示后落实加分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6.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规定比例(面试入围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发布岗位计划调整公告。

  (三)考试安排

  此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⑴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专业知识部分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综合知识部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时事、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业知识部分将分学段、分学科分别命题;综合知识部分不分学段学科,所有考生考试内容一样。

  ⑵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综合知识30分。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总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发。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4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⑶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具体要求将于笔试前在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宜都人社专题和宜都教育专栏上公告。

  2.面试

  ⑴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距面试日5天前,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宜都人社专题和宜都教育专栏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⑵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本次招聘官方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⑶资格复审。在面试前,由宜都市教育局会同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围的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应提供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相关材料等原件。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宜都人社专题和宜都教育专栏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宜都人社专题和宜都教育专栏公告。

  ⑷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6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仍然存在并列,则加试笔试。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宜都人社专题和宜都教育专栏上公告。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宜都人社网及宜都教育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宜都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由宜都市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则按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考察结束,由宜都市教育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宜都人社专题和宜都教育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证核实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

  2.聘用

  ⑴公示结束后,对同一学科岗位有两个以上学校招聘的,由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公开选岗。

  ⑵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⑶具体岗位确定后,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宜都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其它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岗位表》中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均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置。

  (三)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网、宜都人社专题和宜都教育专栏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招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所填报的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以备联系。

  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idu.gov.cn/

  宜都人社专题(http://www.yidu.gov.cn/rs/

  宜都教育专栏(http://www.yidu.gov.cn/jy/

  政策咨询电话:

  07174823132(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举报电话:

  07174830538(宜都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7174837174(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宜都市教育局 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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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http://www.yidu.gov.cn/jy/tzgg/?id=16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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