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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麻城市第六初级中学(华英学校)等三所学校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6 09:36:56

为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724日核准备案,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组织麻城市教育局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1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198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麻城市第六初级中学(华英学校)等三所学校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教育教学经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已在麻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6)现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machen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8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麻城市第六初级中学(华英学校)。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麻城市第六初级中学(华英学校)等三所学校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证明等);近期免冠一寸登记照3张。

3)《报名表》由本人签字确认,现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4)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具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5)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条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审慎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麻城市教育局和麻城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当场知晓初步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各岗位年龄条件见《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724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72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

①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关于相关工作经历的说明: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在本单位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流水清单证明材料,或者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发放工资台账的证明材料。

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724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任教学科与相应报考岗位和专业相关。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说明: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该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等级证书。

5)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携带应聘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6.领取准考证:20238月5日到麻城市第六初级中学(华英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并缴纳考试费用50元。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方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及要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按岗位分学段、分学科采用不同试题,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20238月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按科目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发布。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按照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达到13未达到15比例的,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采取讲课、专业技能考核等方式,面试内容以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为主,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麻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名)。

2.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考察工作由麻城市教育局和麻城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审核后,报麻城市人社局审定,在麻城市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麻城市教育局将公示结果报麻城市人社局审核备案。经麻城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麻城市教育局为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人员登记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关政策由麻城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麻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麻城市人社局、麻城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713-2995866(麻城市教育局人事股)

0713-2991117(麻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教育局

2023724

 信息来源http://www.macheng.gov.cn/zwgk/public/6636847/1003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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