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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0:21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1.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4年毕业的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招聘教师34名,详见附件1《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条件一览表(面向部属公费师范生)》。

2.面向2024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招聘教师35名,详见附件2《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条件一览表(面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1.部属公费师范生:2023101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023102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按相应岗位条件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报名考生应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需网签和考核通过后学院才能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在报名时说明。

五、面试

   (一)初步面试确定专业面试人选

1.初步面试时间:

部属公费师范生:20231018日(星期三)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0231021日(星期六)

2.初步面试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3.初步面试方式:5分钟以内的即兴演讲。

4.专业面试人选确定方式: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3时,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专业面试环节,不进行初步面试。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3时,初步面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专业面试人选。

(二)专业面试

1.部属公费师范生专业面试时间:20231018日(星期三)

2.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面试时间:20231021日(星期六)

3.专业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问题答辩和教育教学案例剖析。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体育、音乐岗位考生还将进行技能测试,音乐岗位考生需自备擅长的乐器等器材,体育岗位考生需自备体育运动着装。

最终确定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选,专业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六、岗位调剂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未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岗位,用人单位可按照同一学科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学科内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人选专业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已确定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选和自愿放弃的人选,不能参加调剂补录。

(二)面向部属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经岗位调剂补录后,若有流失岗位,该岗位纳入20231020日面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考核招聘,其中: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和教师资格证要求均保持不变,年龄、学历、学位条件按照面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考核招聘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具体流失岗位以20231020日现场报名时公布的为准。

七、签订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生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人选。

八、资格复审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于2024731日前到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到,并提供与报考岗位所需要求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到时未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已完成报到的考生,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十、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三、本次考核招聘相关事宜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27311318681683888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3419

监督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13990130666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3458301283

附件:1.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条件一览表(面向部属公费师范生)

2.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条件一览表(面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3.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2023928

 信息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0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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