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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期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9 08:42:42

为进一步充实市直教育系统教职工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玉林市教育局直属14所学校决定近期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对象及岗位

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下午—2023年12月29日上午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市雁山街道雁中路1号)

招聘对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和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141名,详见《2023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报考人员须为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2-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该学历学位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其中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和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对应,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应聘,但在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条件见《2023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所设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2)。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提及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现场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选择岗位的用人方式(事业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以下简称“选岗”)、签约。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5日18:00止。

网上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各学校邮箱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并检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主题及邮件附件报名登记表Word文档、各种佐证材料均按“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如高中语文教师+李四)。

注意事项:所有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亲自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咨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6日17:00-19: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就业指导中心二、三楼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时间:2023年12月27日8:30-11:3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就业指导中心二、三楼(各学校展位示意图请查看附件3的报名须知)

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最多可填报三个意愿报考的附件1中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岗位,进入面试时以第一意愿为先,如遇岗位空缺(详见第七小点),则启用第二、三意愿进行空岗递补进入面试。(2)报考多个意愿的报考人员,须到各报考单位的展位上进行亲笔填写报名资格审核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如未到报考单位提交材料的,在小程序上提交的报考意愿为无效。(3)现场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与现场小程序填写的报考意愿单位不一致的,以小程序最终填写的报考意愿为准;同一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同一个号在小程序上报名,不可以用其他号重复报名,在截止填写时间前都可在小程序上进行修改报考信息;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4)同一学校同一学科不同用人方式的岗位的报考人员统一报名考试,最终按面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的用人方式(事业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5)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尤其是学历、专业、毕业时间、教师资格、简历等信息),报考者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6)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单位后再报名。(7)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先查看报考须知和填表说明[附件3],请规范填写报名表。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4.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谈。请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资格证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同时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资格审查合格的将现场扫码进入招聘群,并按要求进入小程序填写报名信息。

5.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请下载填写打印后务必手写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留复印件;

(3)在校学习成绩单(可复印或电子版打印,留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成绩单,可提供与学习成绩相关的材料;

(4)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验讫后留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讫后留复印件;

(5)个人所获得的奖项、发表的论文、著作以及其他与学习、工作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等,验讫后留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证明材料,验讫后留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讫后留复印件;

(8)能证明其能力水平和特长的其他材料,验讫后留复印件;

(9)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个人未就业承诺书(由招聘单位提供模板填写),未能按时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群的通知参加笔试、面试。

(二)开考比例

2023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玉林市第一中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岗位免笔试直接面试。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三)笔试

1.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招聘单位在招聘群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密切关注招聘群的通知。

2.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50分,考试时长为4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和德育工作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用具(2B铅笔等)。

3.笔试结束后,在招聘场地张贴笔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教师岗位面试使用的教材详见《2023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教材版本》(附件4)。

1.面试人选确定: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比例由招聘单位确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的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面试人选将由招聘单位于12月27日电话、短信或招聘群通知,考生在接到通知后,要求在一个小时内回复“出生年月+姓名+按时参加面试”,如因未接或无法接通或关机等原因未能及时回复或接收信息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在招聘群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2)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关闭电源后,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备课室、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3)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4)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4.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与同分处理办法

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

在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考生中,根据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七)递补空缺岗位

招聘岗位有空缺是指:(1)该岗位第一报考意愿无人报考或笔试缺考导致的空缺;(2)该岗位第一报考意愿的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放弃面试资格且附有纸质声明导致的空缺;此类已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得作为其他岗位的递补人选。

招聘单位按第一报考意愿确定面试人选后,如遇招聘岗位有空缺,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核准,可从第二、三报考意愿未确定为面试人选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中依次按意愿顺序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符合递补条件的人选将由招聘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八)拟聘人员选择岗位的用人方式

无需选择岗位的用人方式的拟聘人员按岗位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与学校签约;需要选择岗位的用人方式的拟聘人员在面试成绩公布后开始选岗。

1.拟聘人员请务必于当天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内到达选岗地点报到。每位选岗人员只能选一个岗位且选择岗位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选岗及签约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群消息,拟聘用人员收到群通知后,请及时接龙回复“出生年月+姓名+收到”,以便核查。

2.选岗程序:(1)选岗人员出示身份证,经核实无误后,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就座;(2)选岗人员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3)选岗人员在选岗确认表上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3.注意事项:(1)拟聘用人员须由本人亲自前来选岗。如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须提前联系并由本人写出委托书,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经核实后方可由被委托人代选岗;

(2)如有拟聘人员在选岗结束时仍未到达指定地点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须补交书面放弃声明;

(3)岗位一经选定,不准更改与调换;

(4)选岗结束经审批同意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调档等有关手续,并按规定时间到选岗单位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拟聘人员请保持联络畅通,如有变化,请及时联系,因联系不畅选聘结果的,后果自负。

(九)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现场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和《就业补充协议书》,《就业补充协议书》由用人单位提供,如需了解协议内容的拟聘人员可电话咨询用人单位(电话见附件1)。未签订“三方协议”的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四、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聘用及有关待遇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公示和审批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作为范本。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玉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75-2684011

各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玉林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76384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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