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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冶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11:34:0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精神,为更好选拔优秀教育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公办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大冶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对口;

5.具备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应等级证书且符合其他应聘条件的也可以报考,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我市现有编制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与大冶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考生;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21日17:00。

2.应聘考生扫码报名(报名二维码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加入指定QQ群。具体材料如下:

(1)2024年大冶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2024年大冶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应等级证书。

3.领取笔试准考证: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应聘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本次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星期日)  下午14:30—16: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报考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招聘计划的意见,在大冶政府网公布。

4.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1)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控制线,并通过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考生在笔试中缺考或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bdaye.gov.cn)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无生讲课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特别提醒: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

依据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3:1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bdaye.gov.cn)发布。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前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大冶市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公告

面试前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对达不到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大冶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三)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的入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通知。

2.考察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岗位条件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资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3.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bdaye.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冶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4-8729995、大冶市教育局0714-8897536。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冶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bdaye.gov.cn/xwzx/gggs/202405/t20240515_1117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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