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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句容市教育局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7 10:22:03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句容市培养的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教师35名,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和省公开招聘文件有关报考资格条件规定,招聘范围为句容市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的2024届师范毕业生;同时,须具备本公告及《2024年句容市教育局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周四)9:00-15:00;

报名地点:句容市华阳西路23市教育局一楼接待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

句容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与句容市教育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

3.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句容人社局网站和句容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7月6日(周六)上午,面试地点为句容市开发区中心小学,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考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1.面试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模拟上课(11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11岗幼儿园教师技能测试项目为绘画、钢琴弹唱和舞蹈,现场指定内容,现场只提供钢琴,其余器材自备(含绘画所需工具和舞蹈鞋)。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2.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按照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句容教育信息网公布。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句容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句容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执行。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下一环节的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后续步骤。

(五)公开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后, 由应聘人员(含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聘用手续

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句容教育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3年9月1日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县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须服从句容市教育局调配安排。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按照省有关规定及其定向就业协议执行。

三、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公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0511-87310516,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监察组0511-80300993、市教育局0511-87310530、市人社局0511-87278776。

本招聘公告由句容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句容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jurong.gov.cn/jrsrsj/tzgg/202406/e2ac0dff179449b7891fd693feaa2c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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