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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2024年选调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5 10:17:58

为了解决部分城区初中教师缺编问题,根据区委编委《关于确定2024年度金安区教育系统各类教师招聘及调动名额的通知》(金编〔202413号)精神,根据各乡镇教师余缺和学科结构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农村初中考试选调若干名初中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初中教师5名。其中:数学1名,英语4名。

如部分学科实际报名人数小于选调计划数的,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岗位计划调整。

城区初中因各种原因,除选调教师外,仍需增加顶岗培训(借用)教师的,在区教育局下达顶岗培训指标内,对新增的顶岗培训(借用)人员,由个人申请,编制所在学校、中心学校上报后经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同意后确定顶岗培训人员。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1.报考人员必须是金安区初级中学在编教师(含2021年特岗教师)。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师风优良。

3.在金安区农村学校任教满3年以上(即2021年秋学期及以前在金安区农村学校任教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教师。

非初中学段学校教师不得报考初中选调教师。

4.凡在金安区教育系统跨乡镇及直属学校调动过工作的,必须在新的学校工作满3周年以上(即2021年秋学期开学以来未跨乡镇及直属学校调动过工作的)方可报考。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1.凭《2024年金安区选调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考试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登记表》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2.报名时交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同底板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247月1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017:00。

4.报名地点:金安区教育局一楼(六安市安丰南路23号,咨询电话:3261739)。

5.报名后由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核发准考证。请于7月15日下午下班前,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6.缴费标准:比照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缴纳考试费45元,用于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开支。

四、选调考试

1.选调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定于20247月16日上午进行。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为本学科初中教学设计。满分为100分,时间70分钟

3.考试范围为:九年级使用的教材

考试实行闭卷形式,不准携带教材和其他资料,教材内容于考试时印发给参考人员。

4.参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

5.笔试加分: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优秀,每年加0.2分,可累计加分;

2)现担任校长职务的加1分、副校长或中层职务的加0.5分(以本公告发布前的区教育局的任职文件或批复为依据);

3)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教坛新星加1分,市级骨干教师加0.8分,区级学科带头人加0.6分,区级骨干教师、区级教坛新星加0.4分。本项加分只计算最高等次

4)近五年来,受到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被授于“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特岗教师”、“江淮好老师”、“皖西好老师”、“金安好老师”“金安名校长”、“金安名班主任”、“金安名师”等称号,省级及以上(含教育主管部门)加3分,市级(含教育主管部门)加2分,区级(含教育主管部门)加1分。本项只计算最高等次中的一次;

5)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超过5分的,以5分计算。

6)加分由报考人员于报名前申请,所在中心学校或直属学校初审盖章,报名时交人事股审核,纪工委监督,于选调考试前进行公示。审核或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请从附件中下载填写《2024年金安区选调教师到高中和城区初中任教加分申请表》,填写后交所在单位(直属学校或中心学校)初审并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相关证件、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直属学校或中心学校公章。

五、选调录取办法

1.考试成绩揭晓后,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员,并选岗。在确定选调人员过程中,遇总分相同时,按教龄长短进行选岗,教龄长的先选岗。

2.区教育局将拟调人员名单在金安教育专题网(http://www.ja.gov.cn/jajyztwang/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办理调动及转编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

3.被选调的教师调往新学校后,其在原工作学校受聘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初级职务中的较高岗位级别自然解聘,由调入学校根据本校的聘任考评细则及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

六、监督

本次选调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选调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选调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考风考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调动等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本公告由金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将及时在金安教育专题网(http://www.ja.gov.cn/jajyztwang/index.html)另行公告,请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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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ja.gov.cn/jajyztw/tzgg/25678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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