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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巴东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09:27:37

为解决野三关镇初级中学、野三关镇民族实验初级中学、野三关镇民族中心小学、野三关镇红军小学、野三关镇青龙桥小学、京信友谊中学、信陵镇民族实验小学等部分城区学校师资不足问题,经县委领导同意,拟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巴东县京信友谊中学6人;

    巴东县信陵镇民族实验小学3人;

    巴东县野三关镇初级中学3人;

    巴东县野三关镇民族实验初级中学1人;

    巴东县野三关镇民族中心小学2人;

    巴东县野三关镇红军小学5人;

    巴东县野三关镇青龙桥小学2人。

三、选调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关于教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条件,具体详见《2024年巴东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1.未满试用期的;

2.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或有关政策规定最低期限的(时间计算到2024年7月31日);

3.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存在师德师风等"一票否决"情形的;

7.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8.近五年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9.其他不适宜调动的。

五、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报考者携带《2024年巴东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学历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佐证资料和两张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到县教育局405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者需所在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初审合格并签字盖章同意后方可报名。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选调资格。

(二)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和现代教育理论,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开考比例

   各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取消、核减或降低比例调整申请,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长江巴东网公布调整情况。

3.准考证领取

参加笔试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4年8月2日下午2:30--5:00到县教育局405办公室领取。

4.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教学楼。

5.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在长江巴东网上查询。考生及时关注,自行查看,不进行电话通知,不接受电话查询。

(三)组织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因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选调计划比例大于1:1时,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四)组织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组由政工人事干部和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相关业务的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并进一步核实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体检、考察结果,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将选调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经县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统一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江巴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人员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聘用试用期为1学年,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退回原单位工作。选调人员到选调单位后需按照新的岗位确定工资待遇,并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写出相关承诺书。

(六)递补

拟选调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或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则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商选调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巴东县教育局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cjbd.com.cn/cjbd63/2888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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