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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5 09:45:16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等相关规定,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秦淮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h.gov.cn)、秦淮教育信息网(http://www.njqhjy.cn)和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2月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8日16:00,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文件夹以“姓名+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命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学历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5)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6)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报十项,重点应提交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学科骨干称号、学科竞赛获奖及教学研究特长等证明材料;

(7)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

4.有关要求:

(1)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请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4)所提交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以内,岗位信息表中涉及有效期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7月31日;

(5)所有报名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均无效。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各项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请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授(说)课和综合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70分,具体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授(说)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授(说)课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将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秦淮区政府网、秦淮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遵守承诺书中约定事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信息表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二)招聘监督

秦淮区教育局党群科:025-52650626

本公告由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1 日  


文章来源:http://edu.nanjing.gov.cn/bsfw/zpzk/202408/t20240801_4730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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