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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4年下半年第二批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09:12:18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中招聘对象1或招聘对象2相应岗位条件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应聘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有关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中招聘对象1或招聘对象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至20248月15,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五点明确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三楼大会议室(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2栋3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年下半年第二批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包含电子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应聘。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学信网学历证明一式一份。

(4)报考者如系市内在编、非在编教师,需提供任教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3

(5)用人单位结合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准确填写报考学校、岗位编码及岗位名称。

(3)若没有职称证书,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如职称证书为电子职称证书的,需提供电子职称证书纸质档一式一份。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半年第批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均要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考生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报考者携带本公告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因考生个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别人参加资格审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报名后的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考核测试通知书》。

(三)考核测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详见《考核测试通知书》。

2.所有参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进入下一程序的对象。

3.招聘岗位有成绩并列的人数多于录取人数情形时予以加试,加试形式及内容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决定。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和聘用对象。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进行公布。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的人数进行等额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组应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公开考核招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八)有关问题说明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到岗时间由招聘单位确定。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生的考核测试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二)本次招聘教师的岗位聘任按所在单位的岗位聘任方案执行。招聘人员在龙马潭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并遵守龙马潭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若有违约须严格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三)考试信息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未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区纪委监委对整个招聘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与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0830-2522061

监督电话:0830-1238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content_7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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