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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岗时间:该职位为储备状态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3.应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从业条件,体检合格;
5.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板书工整规范、口齿清楚,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教态自然大方,能够熟练应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设备进行教学。
(二)优秀应往届毕业生
1.具有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综合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2.非英语专业教师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英语专业教师英语教师要求持有《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证书》(TEM8);
3.国内知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或“双一流”综合类院校,并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二、应聘者请提交下列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简历、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和荣誉证书电子版(审核时需查验原件);
2.往届毕业生及在职教师需提供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和荣誉证书电子版(审核时需查验原件);
3.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