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到岗时间:该职位为储备状态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及较高的个人综合素养;
4. 具有较强的工作纪律性、组织性、原则性和执行力;较强的团队意识、合作精神和进取精神。
5. 十年以上全日制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五年以上中层行政管理经验;
6. 具有珠三角地区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学校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大型活动组织经验者优先
7. 第一学历为普高教育系列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以上报名人员本科阶段专业也须符合本专业要求。研究生以上人员专业与本科专业一致;重点师范院校或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国内外其他名校毕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 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要求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9. 取得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应聘英语学科教师需通过国家专业英语八级。
10. 有以下情形者可优先考虑:
(1)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教坛新星、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称号;
(2)在学科教学技能比赛中曾获得过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大赛奖项,曾获得过县(区)级以上优质课比赛一等奖以上;
(3)指导学生曾获得过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国家级、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奖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