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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滨海学校
民办-完全中学 2000-3000人
简介 招聘职位
简介 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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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滨海学校2024年优秀教育人才 第 二 次 招 聘 公 告 宁波滨海学校创办于1998年,是象山县最具规模的、唯一的一所民办完全中学,现有初中14个班级,高中27个班级,在校师生2000余人。从2023年开始,宁波滨海学校与浙江省特色示范高中象山中学建立深度合作办学。为进一步实现优质教师队伍资源共享,推进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根据《象山县“半岛名师”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象政办[2021]38号文件精神),经县教育局、象山中学、宁波滨海学校等多部门充分研究决定,现由宁波滨海学校举行优秀教育人才专场招聘会,招聘优秀教育人才18名,并将本次优秀教育人才招聘纳入象山中学和宁波滨海学校两校名优教师共建共享项目。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需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学科教师 1.招聘岗位:中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各1名,中学数学2名,共10名。 2.报名条件:(同时具备) (1)高考第一段录取(第一段录取及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一段分数线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浙江省外考生参照执行,下同)。 (2)全国40所高校2020--2024年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 见发布的岗位 (二)名优教师 1.招聘岗位:中学语文、政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各1名,中学数学、英语各2名,共8名。 2. 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县级名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的。 (2)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的。 (3)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 四、福利待遇 1.年薪制:年薪30--50万(税前,具体待遇面谈)。 2.个人专项奖励:分别给予省特级教师80万—150万元,地级市名师、名班主任50万—100万元,地级市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省教坛新秀(近五年获得)20万—70万元的个人专项奖励;分别给予近五年来指导学生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省级赛区)获一等奖1人次及以上的指导教师80万-140万元,获二等奖3人次及以上的指导教师20万-70万元个人专项奖励。以上均实行“一事一议”,分5年拨付。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毕业的本科、硕士(本硕专业一致)、博士等应届毕业生,或近五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毕业的毕业生,给予30万-120万专项奖励;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高中时期曾获全国高中五大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成绩的,给予20万-50万元专项奖励。以上均实行“一事一议”,分10年拨付。 3.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按照市县人才安居有关办法规定执行。 4.优秀教师可协商并经考核后入编。 五、报名程序 1.报名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所需材料打包以文件夹形式发送至邮箱zjxsnbbhs@163.com;联系电话:宁波滨海学校:0574-65793800 邱老师 13858382003 史老师 象山中学:0574—65775960 严老师。 2.报名时间:报名邮件截至2024年6月20日17:00。 3.发邮箱所需材料:个人简历电子稿一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其他与应聘职位相关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应届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扫描件;《浙江省宁波滨海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电子稿(见附件1);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电子照片1张。 4.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经初步审核,凡符合条件者,予以通过,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审核未通过者,电话向报考者说明原因。本次招聘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现场资格复审:报考者携带所有所需材料的原件,于2024年6月21日13:00--17:00到宁波滨海学校(象山县丹阳路425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1.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难度介于高考题与竞赛题之间),笔试时间及分值参考浙江省高考模式;面试采用试讲形式,内容为指定的教材内容,准备4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每项不足满分的60%者淘汰,每项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上午,面试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下午,地点为浙江省象山中学,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2.签约。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签约对象,于次日上午电话通知签约对象,具备聘用资格的与其签订协议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3.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4.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5.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象山县教育局核准后,在象山县教育信息网7个工作日。 6.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聘用2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受象山县教育局的指导监督,监督电话:0574-65766242。投诉举报电话:0574-8938642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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